关于开展2021-2023年度中国光学工程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常务理事、理事、会员及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管理细则》和《创新融合学会联合体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中国光学工程学会决定开展2021-2023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推荐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中国光学工程学会个人会员。
2.年龄32周岁以下(1989年6月30日后出生)。
3.重点支持:
(1)在光学工程领域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等方面潜心研究、守正创新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2)为推动国防工业创新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3)在国内开展光学工程领域学术研究取得突出成绩、在国内期刊发表高水平研究成果等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4.曾被取消被托举人入选资格的,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往届入选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作为遴选对象。
5.推荐的青年人才需要所在单位能够提供配套资金,共同促进其成长。
二、推荐方式
1.学会常务理事或理事可推荐1名候选人。
2.符合条件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会员)可自荐。
通过以上方式推荐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必须同时获得3名具有正高职称的本领域专家联名推荐,至少1名专家担任导师且每名专家只能提名1名候选人。
三、资助额度
正式入选的中国科协青年托举人才将获得连续三年每年15万元人民币的专项资助。每个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继续得到下一年度的资助。
四、申报流程
1.新会员注册
非中国光学工程学会个人会员需扫描文末的二维码进行会员注册。
2.填写《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见附件)。推荐表是青年人才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推荐表与纸质版应保持一致。推荐表要客观、准确,对于推荐表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候选人信誉进行记录。
3.候选人推荐表不得涉及国家秘密,需单独出具加盖所在单位保密部门公章的关于申报材料非涉密的证明。
4.候选人经所在单位初选认定后,将申请材料报至中国光学工程学会评奖办公室,学会组织行业专家进行评审,产生的候选人将参加中国科协创新融合学会联合体组织的相关评审。经联合体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确认的青年人才托举对象需签署本人、本人所在单位及中国光学工程学会三方的培养合同,2021-2023年期间执行培养合同。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登陆中国光学工程学会网站(https://www.csoe.org.cn/)下载《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推荐表》,并于2021年10月15日前发送电子版推荐表至zhangshu@csoe.org.cn,逾期不候。未尽事宜将在文末的“CSOE2021-2023青托申报”工作群中实时通知,请及时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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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姝
联系电话:022-58168542
电子邮箱:zhangshu@csoe.org.cn
邮寄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58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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