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光 学 工 程 学 会 文 件
光工学字〔2024〕19号
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届(2024-2026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的通知
各常务理事、理事、会员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历届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处部署,促进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按照《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管理细则》和《中国科协创新融合学会联合体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中国光学工程学会决定启动第十届(2024-2026)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沿革
“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是由中国科协于2015年立项的国家级青年人才计划,择优支持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或学会联合体具体实施。该项目采用以奖代补、稳定支持的方式,连续三年资助,大力扶持有较大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32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帮助他们在创造力黄金时期做出突出业绩,成长为国家主要科技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的重要后备力量。
二、申报条件
1.中国光学工程学会个人会员。
2.年龄32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科技工作者年龄可放宽1-2岁)。
3.重点支持:
(1)本届项目围绕“四个面向”,以能力、素质、潜质为标准,重点支持从事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在光学工程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产业共性技术等方面潜心研究、有成长潜力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在未来产业领域科技创新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2)积极投身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3)为推动国防工业创新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4)在国内开展光学工程领域学术研究取得突出成绩、在国内期刊发表高水平研究成果等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作为资助对象。同期申报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和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如同时入选,必须主动选择其一,并及时反馈。如隐瞒不报,查实后将取消入选资格,收回青托证书和资助资金。
5.推荐的青年人才需要所在单位能够提供配套资金,共同促进其成长。
三、推荐方式
1. 两院院士,学会常务理事或理事可推荐1名候选人。
2. 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家均可推荐1名候选人;
3. 符合条件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会员)可自荐。
通过以上方式推荐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必须同时获得3名具有正高职称的本领域专家联名推荐,其中至少2位同行专家与被托举人具有相同研究领域,至少1名专家担任导师且每名专家只能提名1名候选人。
四、资助额度
正式入选的中国科协青年托举人才将获得连续三年每年10万元人民币的专项资助。每个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继续得到下一年度的资助。
五、申报流程
1.新会员注册
注册链接:https://b2b.csoe.org.cn/member/invite.php?user=bilidong&goto=account,选择符合条件的会员类型,点击“会员申请”,填写个人信息。
2.填写《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见附件1)。推荐表是青年人才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推荐表与纸质版应保持一致。推荐表要客观、准确,对于推荐表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候选人信誉进行记录。
3.申请人及所在单位须签署互斥人才计划审查承诺书。(附件3)
4.候选人推荐表不得涉及国家秘密,需单独出具加盖所在单位保密部门公章的关于申报材料非涉密的证明。
5.候选人经所在单位初选认定后,将申请材料报至中国光学工程学会评奖办公室,学会组织行业专家进行评审,产生的候选人将参加中国科协创新融合学会联合体组织的相关评审。经联合体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确认的青年人才托举对象需签署本人、本人所在单位及中国光学工程学会三方的培养合同,2024-2026年期间执行培养合同。
六、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材料无纸化,请于2024年9月12日前将《中国光学工程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推荐表》(附件1)签字盖章扫描电子版,《中国光学工程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信息汇总表》(附件2),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3),非涉密的证明(无模板,以所在单位保密部门规定格式为准)全部打包为1个压缩包,以“CSOE十届青托申报+申报人姓名”命名邮件标题并发送至学会邮箱xuhan@csoe.org.cn,逾期不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徐 涵(中国光学工程学会)
电 话:010-63728336
毕立东(中国光学工程学会)
电话:13260032777
邮箱:bilidong@csoe.org.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