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理论成果是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研究。其目的是揭示观察到的现象和事实的基本原理和规律,而不以任何特定的实际应用为目的。基础理论类图书列入此类。
1.成果名称:课题在批准立项时的名称,根据计划任务书或合同(协议)书由成果完成单位填写。也可按照鉴定(评价)报告上的名称填写。
2.第一完成单位:排序位列第一位的成果完成单位。
3.研究起始日期:是指该项成果开始研究或开发的时间,应与计划任务书或合同(协议)书上的立项日期相同,只填写年份和月份。
4.研究终止日期:是指该项成果完成研究的时间,只填写年份和月份。
5.推荐单位:将该项成果推荐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管理机构的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
6.批准登记单位:地方、部门科技管理机构。
7.批准登记号: 按如下格式填写:XXX(地方、部门代码,3位)+XXXX(年份,4位)+ R;J(软科学R;基础理论J,1位)+XXXX(流水号,4位),共1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