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技术成果主要是指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应用目的,为获得新的科学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研究,应用研究通常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或知识的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某一具体的、预定的实际目的确定新的方法(原理)或途径,主要包括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进行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后续试验和应用推广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新产品等。其中包括计算机软件成果。
1.成果名称:课题在批准立项时的名称,根据计划任务书或合同(协议)书,由成果完成单位填写。也可按照鉴定(评价)报告上的名称填写。
2.第一完成单位:排序位列第一位的成果完成单位。
3.研究起始日期:是指该项成果开始研究或开发的时间,应与计划任务书或合同(协议)书上的立项日期相同,只填写年份和月份。
4.研究终止日期:是指该项成果完成研究或开发的时间,只填写年份和月份。
5.推荐单位:将该项成果推荐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管理机构的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
6.批准登记单位:地方、部门科技管理机构。
7.批准登记号:成果登记时由成果登记批准单位赋予并填写,按如下格式填写: XXX(地方、部门代码,3位)+XXXX(年份,4位)+ Y(应用技术类成果标志,1位)+XXXX(流水号,4位),共12位。